|
办理条件 |
---|
具有遂城镇户籍的农业户口中男性年满60周岁、女性年满55周岁的下列人员: (一)只生育(含收养、抱养,下同)一个子女的农村居民;(二)纯生二女的农村居民;(三)婚后没有生育的农村居民。 |
所需材料 |
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、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、独生子女的残疾人证或死亡证等材料,免冠(1寸)近照3张;向户籍所在地的村(居)民委员会(简称村(居)委会)领取并填写《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申请表》;离婚或丧偶的对象,由其本人申请,须同时提供离婚证或配偶的死亡证明材料; |
窗口办理流程
![]() |
1、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薄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村委会申领并赶写一式三份《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申请表》 2、村(居)委会将申请人的《申请表》及有关材料3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条件的报乡镇人口计生办 3、镇人口计生办将初审对象的《申请表》及材料,3个工作日内审核,并将《申请表》、《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登记表》及相关材料的原件报送市人口计生局 4、市人口计生局对镇人口计生办送来审核对象的《申请表》、《登记表》及材料,3个工作日内确认;5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人口主生部门,同时将确认的《申请表》、《登记表》返镇、村(居)存档 5、奖励金直接由银行发放到享受对象帐户,镇人口计生办告知享受对象 |
网上办理流程
![]() |
1、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薄及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村委会申领并赶写一式三份《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申请表》 2、村(居)委会将申请人的《申请表》及有关材料3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条件的报乡镇人口计生办 3、镇人口计生办将初审对象的《申请表》及材料,3个工作日内审核,并将《申请表》、《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登记表》及相关材料的原件报送市人口计生局 4、市人口计生局对镇人口计生办送来审核对象的《申请表》、《登记表》及材料,3个工作日内确认;5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人口主生部门,同时将确认的《申请表》、《登记表》返镇、村(居)存档 5、奖励金直接由银行发放到享受对象帐户,镇人口计生办告知享受对象 |
办理时限 |
法定时限说明:
无
承诺时限说明: 3个工作日 |
办事窗口 |
遂城镇社会事务办公室
![]() 工作时间:
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2:00下午14:30-17:30 地址:
遂城镇建设路97号 联系电话:
7751878 交通指引:
遂溪县遂城镇1路公交车到遂城镇政府站下车。 |
收费标准 |
不收费 |
常见问题解答
![]() |
办理依据 |
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(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11月28日修订) |
备注 |
无 |